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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金融庭与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共同举办村集体财务管理座谈会

10月12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与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共同举办村集体财务管理座谈会,对涉村集体财务纠纷案件的妥善化解进行专项调研。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市中院金融庭负责人及相关干警参加。

近年来,各项惠农政策在基层得到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也日益制度化、规范化,较好地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但早年间个别村庄财务管理不尽规范,由于历史原因形成“账外账”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座谈会上,金融庭法官以具体案例为样本,从司法实务的角度讲解了涉村集体财务纠纷案件的审理重点及财务管理不规范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对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举措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介绍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政策要求、具体模式和监督手段等,并表示,感谢市中院金融庭对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视,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为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市中院金融庭将进一步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聚焦服务大局,促进涉村集体财务纠纷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化解,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聂艳林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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