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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5家企业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近日,黄岛区安委会办公室下发文件(青黄安办[2017]15号),将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被纳入名单的企业将在金融、授信、安全监管等方面受到限制。

这5家企业是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嘉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莱钢集成建筑(青岛)发展有限公司。这5家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及《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被列入安全生产监管“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为一年。

据了解,此次文件向各大功能区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黄岛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黄岛办事处和胶南办事处、驻区各银行业机构、各保险公司统一下发,各单位、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共同加强对企业的管理。

按照规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管理期限内,执法部门除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外,还将实施以下监管措施:企业必须每月20日前向负责该企业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书面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负责该企业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每月至少对企业进行一次检查,追踪隐患整改情况;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保险等主管(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黄岛区安委办分管负责人介绍,新区通过这种“一处失责、处处受限”的惩戒管理方式,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避免因小的疏忽和大意,为自己的企业设置发展障碍,力争在企业内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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