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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法院:“老赖”怕拘留当场“吐”出340万元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孙兴文团队通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顺利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被逮个正着。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某开发公司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某投资管理公司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南法院执行局孙兴文团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某开发公司名下的不动产、车辆、证券、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等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后申请执行人某投资管理公司向孙兴文团队提供了被执行人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在青岛某高档小区居住的线索,并申请法院就李某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近日,孙兴文一行赶赴李某居住地,在李某驾驶车辆离开小区的路上将其拦住,并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孙兴文一行先将李某带回法院,并传唤申请执行人某投资管理公司一方到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李某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某投资管理公司和解,并当场偿还了全部本息共计340万元,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芳

责任编辑:崔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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