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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打通创新型社会“任督二脉”

日前,根据科技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创新指标在全球排名已经从2012年的第34位跃升到2022年的第11位,顺利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这是我国科技实力跃升的体现,科技赋能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

过去的十年间,我国全方位加大创新投入,研发支出持续快速增长,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增强提供了有力保障。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研发经费)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投入总量迈上3万亿元新台阶,比2021年增长10.4%;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与GDP之比)较快提升,达到2.55%,比2021年提高0.12个百分点。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首要变革作用愈发凸显,全社会创新氛围蔚然成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一系列成就的取得,证明了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科技领域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卓有成效。通过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搭建科技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我国的科技研发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科技实力备受认可,正迈向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的关键节点。

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水平仍旧有很大差距,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尤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仍然面临着“专利多、转化少、需求多、解决少”的矛盾。道阻且长,面对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过程中的不畅、不顺的难题,必须打通梗阻,让更多科研成果“走出深闺”。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必须久久为功,从机制改革上下功夫。长期以来,我国科研院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两张皮”、低转化率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必须打通良性循环的高效创新和发展机制,做好创新链上下游之间的衔接,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平台,探索深度融通创新的新型产业生态。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必须激活全社会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从国家科技发展大布局来看,企业地位偏弱。应当看到,企业不但是经营主体,更应该成为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创新力是企业发展的永恒动力,只有激活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才能全面培育新动能、新优势,助力经济韧性发展。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评论员 尹文丽

责任编辑:李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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