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青岛交通健全"四合一"机制  实施港口经营监管"进一次门"

近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岛海事局、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5家从事船舶燃料供应服务的港口服务备案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部门执法人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迅速高效地开展了执法检查:交通运输部门主要针对企业备案事项资质保持、经营及收费合规性等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海事部门主要对企业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建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与被检企业管理人员谈话、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被检企业的港口服务业务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时也对其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时整改,确保港口服务经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既向被检企业普及了各部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又减少了对企业的打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联合执法检查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要求,加强与海事部门和属地交通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创新监管手段和举措,形成监管合力,打造平安、和谐、稳定的港口经营环境,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向优而行。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宋大伟

责任编辑:李颉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