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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召开

3月29日下午,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宣读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向全局发出大力营造城市管理领域“四季如春”的营商环境的动员令。

动员大会现场

会议指出,青岛市作出开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重大部署,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市委“三条线”重点工作之一,这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比先进地区和市场主体期待,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对优势并不明显,干部队伍作风能力也还有一些短板和不足亟待解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追着问题改,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与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目标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作风能力、发展质量“三个大提升”。

会议强调,要按照青岛市委部署要求,抓好六大专项提升行动,大力营造城市管理领域“四季如春”的营商环境。要释放红利,全力营造“春风拂面”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一批符合企业期盼、适应企业发展的政策,全面加强涉企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兑现力度,全面展现城市管理领域涉企政策可信、可靠、可依赖的底色。要提升效能,全力营造“春晖融融”的服务环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跑一次,开展以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为核心的学习、实训活动,培育贴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干部队伍。要强化保障,全力营造“春雨润物”的要素环境。扎实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让清洁能源供热企业在绿色转型发展中得实惠、有保障;扎实做好农村改厕后续管护,着力提升管理水平,让群众明显看到变化、感到便利;扎实推进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升级,为商户设置招牌提供线上“保姆式服务”,努力让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满意度更高。要激发活力,全力营造“春笋破土”的市场环境。坚决打破各类隐形壁垒,按制度规范设定市场准入标准,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推进“综合查一次”和“分级分类管”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让市场主体心无旁骛谋发展。要规范公正,全力营造“春光明媚”的法治环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注重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大力推进规范执法,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倾注诚意,全力营造“春潮澎湃”的人文环境。持续深化市容秩序整治,努力让城市环境更清爽、更干净,精准对接企业“急难愁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企业感受到十足的诚意、增强发展的信心。

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坚持高标定位,按照明确的“头脑风暴”学习大动员、“访千企、联万家”问题大排查等6个工作步骤,统筹抓好17大项、38小项具体攻坚任务推进。要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四化”“六可”(每项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做到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比、可督查、可评估)工作要求,加强对整体工作的联合督查督办,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讲好营商环境“城管故事”,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青岛形象”的浓厚氛围。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黄元晖

责任编辑:李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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