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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绿色金融 高效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当前,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仍存在然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必须着力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调整优化融资结构,为实体经济的绿色增长注入稳定且有效的流动性。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强化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就必须推进绿色金融机制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形成金融与绿色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发挥银行业主力军作用

减少小微企业高息“过桥”融资

2014年9月23日,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青岛证监局、青岛保监局联合印发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平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有60条,分为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升服务“三农”发展能力、促进民生保障工作、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鼓励发展民营金融、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用好现代保险业服务功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9个方面,以便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推动我市经济健康平稳增长。

发挥银行业融资服务主力军作用,保持信贷投放规模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切实执行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不搞“一刀切”,对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限贷;加大对“蓝、高、新”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绿色环保产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保证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等工程的资金需求。

建立居民、企业、财富管理机构融资对接联动的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财富管理资金归集功能,满足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实体经济资金需求;建立财富管理产品与实体项目一对一可追溯机制,加强对财富管理产品和投资渠道监管,实现理财产品资金运用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

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各银行机构单独制定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提高小微企业信贷的可获得性,力争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推进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盘活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

各银行机构要根据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合理设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减少高息“过桥”融资。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银行机构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

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以及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三项指标纳入银行机构监测指标体系,按月监测,按季考核通报;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于全市全部贷款平均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银行,在监管评级时不将该项指标作为扣分因素。

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地方大企业应付账款确认工作,扩大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范围,促进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建立银企融资对接常态化机制,定期征集企业融资需求信息,通过人民银行银企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向银行机构进行发布,扩大小微企业融资规模;严禁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不合理的贷款条件。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建立“六色名单”机制 

助推实体经济供给侧改革

2016年3月29日,青岛银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辖区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工作意见》提出建立“六色名单”机制,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有差别的、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金融服务,统筹施策、精准施贷,更好对接经济发展所需。

《工作意见》提出,落实好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做好“增量、需量、存量、变量、减量、防风险”六篇文章。通过建立蓝色、绿色、白色、橙色、红色和黑色等“六色名单”机制,梳理出实体经济需求侧“经络”,增强需求侧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明晰路径,更好地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蓝色名单主要包括蓝色经济、战略新兴产业以及企业“走出去”项目等,对这些项目可借助银行信贷、产业基金等方式,努力扩大增量。如通过发展航运金融、贸易金融、离岸金融、科技金融,建设海洋金融试验田,助推蓝色经济发展;综合运用境外投资、境外股权收购、境外资源开发、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和卖方信贷等方式,支持企业电视机整机出口,支持巴基斯坦水电站项目和新加坡市政工程建设等几十个境外项目建设。

绿色名单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新能源、循环经济、生态保护等领域,以及重点能效项目等,对这些项目引导银行机构通过绿色信贷业务,有效支持需量。近年来,青岛地区银行机构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重点支持青岛地铁等绿色交通运输项目以及青钢环保搬迁、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等。据统计,全市银行机构绿色信贷贷款每年可节约标准煤、化学需氧量和水分别为40.1万吨、3.36万吨和806.5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为132.5万吨、0.26万吨、4.65万吨和3.56万吨,有力支持了地方环境改善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白色名单主要对接青岛市重点建设项目,对这些项目鼓励实施银团贷款,积极开展银行联合授信,合力保证存量。如推动银行机构加强业务规划,单列信贷计划,优先满足“一带一路”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重点支持新国际机场、董家口码头、滨海公路等综合交通建设项目。鼓励银行机构以产业基金对接区域“西海岸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重点项目。截至2015年底,全市银行机构共支持此类重点项目61个,贷款余额399.6亿元,比年初增长39.4%,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9.3个百分点。

橙色名单主要是暂时困难企业,对这些企业要切实做到“三稳”,即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统筹稳控变量。针对自身经营良好且有发展前景、但因涉及担保等意外突发性事件而出现临时性资金链紧张或断裂的企业,主业经营良好、但由于过度投资造成资金链紧张或断裂的企业,以及公司治理良好、产品有市场前景、但当前投入不足的企业等暂时困难企业,依托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摸清风险底数、协调债权银行落实风控措施,稳住信贷支持,为企业脱困争取时间。

红色名单主要包括部分产能过剩行业、僵尸企业等,要充分盘活沉淀在“僵尸企业”和低效领域的信贷资源,稳妥做好减量。青岛银监局根据“僵尸企业”认定标准和政府共享信息,及时部署辖区银行机构开展“僵尸企业”授信情况摸排工作,对授信企业逐一进行筛查,实现了银行机构、授信企业、业务品种“三个全覆盖”。

黑色名单主要是涉嫌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对这些企业要建立银行共享信贷预警信息机制,有效防控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围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青岛银监局正组织银行业机构进行排查,防范风险传染,并加强对公众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教育。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将由银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联合惩戒。

围绕绿色发展理念

出台绿色金融服务指导意见

2016年3月21日,青岛银监局出台《关于加强绿色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统称意见),围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提出22条意见,“出实招、求实效”,着力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各项部署,引导全市银行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和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意见》主要从五个方面出发,首先要求全市银行机构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自身经营行为,将绿色金融与加快经营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加强统筹规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牵头管理部门,加大资源倾斜力度,实行信贷规模切块管理,保持绿色信贷适度增长;

建立“两份清单”。通过建立“绿色清单”明确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实现资金精准投放,切实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质效,通过建立“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企业清单”加强风险监测和防控;

加强“三类创新”。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强绿色金融产品、担保方式及融资模式创新。通过融资租赁、引入投资基金等方式扩大资金支持面,支持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担保方式创新,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债券承销以及银行理财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投贷联动业务研究,努力探索绿色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

明确“四个要求”。要求全市银行机构按年度制定绿色金融单列计划、按季度跟踪贷款投放、每半年进行总结、每年开展工作自评,确保银行机构扎实落实要求、取得实效;

对标“五大领域”。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实际,重点支持能效信贷、新能源推广和资源循环利用、自然生态保护、绿色农业和绿色林业以及海陆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构建“六项机制”。建立绿色信贷认证和管理机制、高效审批机制、利率定价机制、风险防控机制、激励约束和尽职免责机制以及培训机制,加强和改进业务管理水平。

青岛银监局将通过建立监管评价机制、联动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以及探索绿色银行评级等监管措施,发挥差别化监管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建设。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绿色金融服务宣传,推动银行机构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高扬 刘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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