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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全面扩围 青岛17万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历时四年多的营改增试点改革在“十三五”开局之年迎来全面收官。2016年5月1日起,青岛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本次“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涉及纳税人17万户。

2016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2016增值税最新税率表

据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据了解,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据悉,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政策解读:

1.“营改增”是什么?

“营改增”来了,但对很多人来说,“营改增”是什么,能给大家带来什么,人们充满了疑惑。

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税,而增值税是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差额征税。所谓“营改增”,就是把部分服务业一并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其增值部分征税。

打个比方,一个产品生产者销售100元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3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30元计算缴纳相应税金。由此可见,“营改增”从制度上解决了营业税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了增值税税制下“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的减税原则。

2. 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同时,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3.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如何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政策规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4.“营改增”会给我市企业带来多大好处?

这次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带来两方面的减税效应:四大行业全数纳入试点范围,按增值税计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适用6%税率;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从制度上缓解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纳税人将因此受益。

海信地产总会计师王惠说:“我们是一般纳税人,选择了一般计税方式,土地按照规定我们是可以扣除的,同时也取得了更多的进项,我们预测了一下,一般的盈利性项目应该可以降低税负0.5%左右。”

事实上,“营改增”给青岛带来的实惠并非一点点。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将有力支持青岛市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青岛市第三产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一是推动了服务业发展,优化了产业结构,促进我市经济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和多元化。二是引导了产业分工细化。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形成了巨大的拉动效应,促进了分工细化,引导了主辅分离。三是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对我市跨境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减税激励作用。四是助力了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

5.青岛全面“营改增”对百姓生活有啥影响

2016年5月1日开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开始适用国税发票,这些行业大多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全面“营改增”后对岛城百姓生活有啥影响呢?

1)餐饮发票要有国税监制章

2016年5月1日后,大家拿到的餐饮企业开具的发票与现在的发票最大的不同主要反映在发票上面的监制章。因为5月1日前后,餐饮企业都是用税务部门的电子网络系统开具的发票,只不过现在显示的是青岛市地税局监制,5月1日后显示为青岛市国税局监制,加盖国税监制章。

2)二手房增值税一定是只减不增

按照规定,在青岛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二者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存在一定的差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在营业税下:应纳营业税额=含税销售额×5%;而在增值税下:应纳增值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例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取得出售住房收入210万元。

按原营业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纳营业税额=210×5%=10.5万,

按改征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210÷(1+5%)×5%=10万,也就是说,营改增后,二手房缴纳的增值税比营业税少了5000元。

6.全面推开营改增,新增行业试点纳税人怎么做?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时间紧迫、任务重大,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需要双方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试点扩围工作的顺利完成。对纳税人来说,建议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税种鉴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种类核定、税控系统发行、发票领用、税银联网签约等基础涉税信息办理工作;

二是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对于符合营改增减免税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备齐相关资料及时到国税机关办理备案,切实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三是加强各项政策、操作的学习,梳理调整企业的财务核算方式、业务模式等相关事宜,尽早适应营改增新税制的变化。

试点纳税人需要了解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规定、涉税操作流程等,可主动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或登录青岛市财政局(qdcz.qingdao.gov.cn/czj/)、青岛市国家税务局(www.qd-n-tax.gov.cn)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www.qdds.gov.cn)门户网站“营改增专栏”查询了解。

7.营改增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申报?

在申报前,纳税人可以通过青岛国税门户网站、手机APP、官方微信、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查看各类申报表填写说明。登录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在首页“办税服务”中查找“增值税填报导航”,点击“模拟申报”进行填表体验。同时,全市国税所有办税服务厅都可以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服务。

目前,纳税人可选择多种申报方式,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厅、自助办税、移动办税等,青岛国税的“手机税税通”APP软件目前支持增值税小规模零收入申报、增值税小规模零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零收入申报(B类)。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为记者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7号公告和第23号公告,自2016年3月1日和2016年5月1日起,分别对纳税信用A级和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的纳税人,可享受营改增纳税人申报专窗和绿色通道,通过“手机税税通”、微信平台实时查看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的等候状况,合理选择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税;通过手机预约上门申报,有效节约纳税人时间;同城通办服务,纳税人可选择就近的办税地点;在办税服务厅还可享受到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流动导税服务等。

青岛市国地税通力合作,加大服务资源的整合利用力度。通过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互派人员,共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等形式,为办理涉税业务提供更多渠道。

企业案例:

案例一:企业获得减税利好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进一步扩大了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打通了二、三产业抵扣链条,企业充分获益抵扣机制,加大抵扣力度,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

青岛某餐饮企业成立于2005年10月28日,主要经营客房、餐饮服务。2016年5-7月份,该企业共实现应税销售额2294.93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46.59万元。同一销售额下换算,应缴纳营业税115.29万元。营改增后,增值税较营业税减税68.7万元。谈到税负降低的原因,该企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公司税负的降低主要得益于进项税额的抵扣政策。我公司属于酒店餐饮服务业,主要收入为餐饮服务收入,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餐饮企业对原材料采购量较大,其中酒水、香烟、调料等能按照17%税率抵扣进项;猪肉、牛肉、蛋奶、天然气等食品和能源费用可以按13%税率抵扣进项;部分农产品从农村合作社直接购入,可以直接抵扣13%税率;酒店房屋为租赁使用,可按照11%税率抵扣进项。上述取得的进项发票可抵扣税率均高于酒店的销项税率。”

案例二:原增值税纳税人受益“营改增”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应税服务因进项抵扣内容增加,直接享受结构性减税的政策优惠,税收负担随之减轻。尤其是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不动产也纳入抵扣范围,进一步鼓励了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经营规模,有力地推动了社企业的长远发展。

以青岛某制造企业为例,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链条全面延伸,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扩大,与其关联较多的建筑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专用发票均可作为进项发票用于抵扣。该企业充分抓住进项抵扣扩大的利好,规范差旅费发票的取得,加大职工出差住宿的进项抵扣。同时,充分利用不动产抵扣政策,扩大经营规模,2016年5-7月份,仅不动产在建工程一项就取得进项税额4025万元。在销项税额稳定的前提下,进项税额整体大幅上涨,公司税负也相应下降。

案例三:企业经营管理走向规范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逐步推进,税务机关宣传培训的深入到位,企业对营改增试点改革从最初的徘徊观望向着积极调整、主动适应的方向转变。为切实享受营改增的改革红利,企业不断调整生产经营方式、合同签订方式、财务核算方式,规范会计税收管理,使营改增税制改革成为助推企业发展的引擎。

谈到营改增对企业经营模式带来的影响时,青岛某建筑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建筑集团公司,试点前期我们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建筑业行业管理不规范,不同于其他已形成完整的抵扣链条的行业,进项取得较为困难。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在税务机关的帮助下,我公司积极加强营改增政策和操作的学习,切实适用税制转换调整原来的经营管理模式。在财务核算上,设专人专管各种涉税业务,加强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台账管理,登记好抵扣明细,确保应抵尽抵。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理规划比较,选择综合成本低的购买方式。组织相关的采购部门进行学习,对可以抵扣的采购项目,分别核算各种发票对公司的成本影响,从合同的签订开始就明确对发票的具体要求。与上游企业合作时,优先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2016年5-7月份,我公司共实现应税销售额34158.27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1375.69万元。营改增后,增值税较营业税减税55.73万元。”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董乔志  制图:朱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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