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青岛法院“蓝色风暴”执行局局长述职报告会。据悉,2022年,青岛两级法院建立“蓝色风暴”品牌矩阵,深化“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执、难案攻坚,执结案件5.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99.7亿元,均居山东省首位。健全“蓝鲨”司法查控系统,开发履约能力分析系统“精准画像”,在线查扣房产16.2万次、车辆3.2万台,冻结资金81.7亿元。网拍标的物3161件,成交金额50亿元,以最快速度兑现胜诉权益。对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定期进行财产查询,恢复执行案件7589件。健全案款发放、“限高令”解除等机制,执行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青岛法院“蓝色风暴”执行局局长述职报告会现场。
青岛法院“蓝色风暴”执行局局长述职报告会现场。
市南法院:
全年执行到位金额27.76亿元
2022年,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执结案件7589件,执行到位金额27.76亿元,“3+1”核心指标和各项执行工作实现全面提升。一是持续开展“蓝色风暴”专项执行活动,协助市南区委、区政府处置、盘活数个地标性城市更新项目,为城市更新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院智慧和司法保障;二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千方百计兑现胜诉权益;三是深化“智慧执行”,实施精准繁简分流,实现“简案速执、繁案精执”目标。
市南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涌表示,2023年,市南法院执行工作将紧紧围绕“踔厉奋发跨越年”总体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发挥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聚焦主责主业,健全长效机制,持续高水平攻坚破解执行难。坚持改革驱动,深化智慧执行,在执行创新方面寻求新突破。
市南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涌。
市北法院:
全年执行到位标的29.14亿元
2022年,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执结案件8565件,执行到位标的29.14亿元,“3+1”核心指标及多项重要指标居青岛市前列,在青岛法院执行工作“亮绩赛绩”活动中获第二名。聚焦执法办案,常态化开展“蓝色风暴”执行行动,高效解决涉民生案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切实维护胜诉权益和司法权威。聚焦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落实,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效率大幅提高。聚焦工作创新,在山东省首创法检协同追赃机制,“双十一”淘宝法拍成交居山东省基层法院第一名,全国首例“京拍保”拍卖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
市北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国良表示,2023年,市北法院将坚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努力实现“走在前、开新局”。
市北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国良。
李沧法院:
全年执结案件3626件
2022年,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执结案件3626件。一是加大对涉黑恶案件、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力度,做到程序严谨规范到位、执行标的到位、法律效果到位;二是建立涉欠薪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快速执行工作机制,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三是积极探索适用继续执行责任险,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四是引入公证机制,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
李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好表示,2023年,李沧法院将继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确保执行工作有力度、有强度、有温度、有高度。
李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好。
崂山法院:
全年执行到位标的35.03亿元
2022年,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执结案件6841件,执行到位标的35.03亿元,“3+1”核心指标全面达标,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部分指标居青岛法院前列。一是探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及执行事务集约化改革,缩短了办案时长,规范了财产查控和送达程序,部分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改革以来,首执案件结案平均时间91.45天,同比减少14.95天;二是积极开展“蓝色风暴”系列执行行动,服务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挂拍不动产107件,成交金额2.04亿元;三是开展集中清迁行动,执行交付商住用房11700余平方米;四是执行系列建设工程案件,及时发放工程款,保障建设工程复工。
崂山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志坚表示,2023年,崂山法院将继续深化“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
崂山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志坚。
黄岛法院:
全年执行到位金额25.3亿元
2022年,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率先在青岛市推进“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执行机制改革,规范执行工作,推动重点工作攻坚,全年执结案件16072件,同比增长27.45%,执行到位金额25.3亿元。一是上拍涉案标的物1174件,成交额7.37亿元;二是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妥善执结涉金融案件1245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567件;三是推进 “蓝色风暴”系列执行行动,处置完成土地9宗,盘活土地资源275753.3平方米,为当事人实现债权8000余万元;四是推进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执结案件543件,到位金额1.38亿元。
黄岛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应元表示,2023年,黄岛法院将聚焦提质增效、队伍规范化管理、执转破、打击拒执罪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执行创新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黄岛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应元。
城阳法院:
首创国有土地分割拍卖新模式
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结案件5710件,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终本率均居青岛法院前列。一是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处置土地165857平方米,处置闲置厂房103811平方米,实现当事人债权7亿余元;二是加大执行力度,成功完成一工业园区的整体处置;三是开展土地、厂房腾退专项行动,腾迁土地、厂房等16处,腾退土地、房屋等不动产90051平方米;四是创新财产处置方式,对被执行人抵押的国有土地进行分割处置,通过航拍视频及VR解说,首创国有土地分割拍卖新模式,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案外32户居民合法居住权及使用权。
城阳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海表示,2023年,城阳法院将努力提升执行案件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降低终本率。
城阳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海。
即墨法院:
全年执结案件12432件
2022年,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紧盯“3+1”核心指标,认真履职尽责,努力提升司法作风能力和执行工作质效,执结案件12432件,居青岛法院第二名。一是以“打击拒执”引领执行工作,开展“蓝色风暴”集中执行行动26次,实施强制搜查16次,拘传拘留297人次,移送涉嫌拒执罪线索10件;二是与多方抵押权人沟通协商,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化解某公司800余名职工欠薪欠费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贡献司法力量。
即墨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建钢表示,2023年,即墨法院将持续开展“蓝色风暴”系列执行行动,实现各项执行指标“走在前列”;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打造“执行在即”执行工作品牌。
即墨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建钢。
胶州法院:
全年执行到位金额10.47亿元
2022年,胶州市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持续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一是聚焦涉民生、涉金融、涉民营企业等案件,常态化开展“蓝色风暴”专项执行行动83次,约谈、拘传被执行人1021人次,执结各类案件8083件,执行到位金额10.47亿元;二是以强化执行震慑为核心,加大涉拒执罪打击力度,发出预拒执罪告知书15份,移送涉嫌拘执罪线索5案8人;三是积极推进智慧执行,深化“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改革,建立执行事务集约中心,在线查扣存款、股票2.19亿元。
胶州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姜宝刚表示,2023年,胶州法院将继续秉持高效规范、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巩固“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果,以更高起点谋划执行工作,以更高水平推进执行管理,以更高质量培树执行品牌,以更高标准建设执行队伍。
胶州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姜宝刚。
平度法院:
全年执行到位金额6.06亿元
2022年,平度市人民法院执结案件5454件,执行到位金额6.06亿元,“3+1”核心指标及多项重要指标居青岛法院前列。一是成立“执转破”团队,历时85天办结青岛市首例房地产企业“执行转破产重整”案件,化解38起执行积案,涉案总金额2.4亿元,保障了700余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工作新模式,出台实施细则,指挥中心设立速执团队,全年执结各类案件1340件;三是率先探索法庭直接执行机制,与平度市政公交联合推出“流动曝光台”。
平度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叶初荣表示,2023年,平度法院将按照“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新旧分道,审执衔接,法庭执行”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模式。
平度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叶初荣。
莱西法院:
全年执行到位金额4.17亿元
2022年,莱西市人民法院执结各类案件5256件,执行到位金额4.17亿元。一是成立1个快执团队、4个精执团队、2个终本团队,首执案件结案平均时间同比减少23.35天;二是深入开展“蓝色风暴”系列执行行动,成立城市更新建设执行团队,共释放土地资源606亩,有力护航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三是开展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16次,拘传126人;四是腾迁房屋4处、面积424平方米。
莱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绍斐表示,2023年,莱西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城市更新建设执行攻坚和涉民生、涉民营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莱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绍斐。
青岛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显江表示,2023年,青岛两级法院要持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涉城市更新城市建设执行案件,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职务犯罪涉财产案件执行力度,助推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二是持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彰显执行工作的时代担当;三是持续强化为民宗旨,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四是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五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防范执行风险;六是以执行职能定位改革为主线,完善“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执行运行机制,进一步挖掘执行办案潜力;七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八是推进数字执行、智慧执行,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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