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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印发《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向深圳市小微企业发放无还本续贷贷款(含向小微企业主发放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无还本续贷贷款)的银行。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按照单户同一授信额度下无还本续贷总额的2%给予银行奖励,单户贷款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当年度已享受无还本续贷奖励的项目,银行在两个会计年度后才可再次作为申报项目申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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