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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对宋城集团、黄巧灵、黄巧龙、刘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1月6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发文称,经查,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黄巧灵、黄巧龙、刘萍未如实披露股权转让相关“差额补足义务及超额收益安排”具体内容,信息披露不完整。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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