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救治保障工作,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将部分新冠肺炎治疗用药临时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36种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用药临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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