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民用飞机增值税适用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民用飞机增值税适用政策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纳税人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8号)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