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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水务: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巴安水务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事项。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张春霖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控人罚款20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0万元;对巴安水务总经理王贤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陆天怡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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