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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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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按期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试,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一)记牢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用时超过3小时(含3小时)的业务课二(代码为5XX)安排在12月26日8:30开考。

(二)备好证件证明。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参加考试。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所以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上写明允许携带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以免丢失。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照相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化学(农)科目(科目代码315)可使用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按招生单位要求执行。

(四)合理规划赴考行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考生尽快回到报考所在地,随时关注并严格遵守当前所在地及考点所在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提前谋划,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码”。

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码”,外省来鲁考生须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须按规定完成考前3天(12月21日—23日)每日核酸检测,考试期间在考点按照要求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考生进入考点时不需要提交核酸检测证明,我省将统一通过联网数据获取考生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情况。为方便考生检测,各市、各生源高校考前为研考考生设置专门核酸检测点,考生凭准考证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实行单人单管。疫情防控及具体核酸检测事宜见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

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将根据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按照“一类一策”组考模式划定考试区域,分别设置核酸阴性考场、核酸阳性考场以及应急处置考场等,保障考生考试权益和安全。

(三)按时开展个人健康监测。

自12月19日起,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给考点工作人员。请广大考生诚信填报,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强化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四)减少跨区域流动。

请考生考前务必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省内考生考前不要离鲁,外省考生尽早返鲁,考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考试结束后3天内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五)做好个人防护。

请考生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进入或离开考点时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点、考场内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等级的口罩)。

(六)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37.3℃,遵照考点应急处置办法。

(七)特殊情况及时报备。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治疗的阳性感染者;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其他尚处于封闭管理地区者,考前请主动联系报考点说明情况。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

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更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误考试。考试期间建议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需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三)违纪作弊严惩。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考生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替考、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并通过QQ、微信群等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四、谨防上当受骗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如利用互联网、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相信,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抱憾终身。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举报专线,仅受理违法违规举报),邮箱:jubao@sdzk.cn。考生咨询请联系各报考点,联系方式见附件2。

心有所期,定有所成。祝各位考生考试安全顺利,梦想成真!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2月18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责任编辑:李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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