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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执法青岛模式叫响全国

●全国第一个设立具有行政编制的教育执法机构并配备专门行政执法人员

●8项审批事项和15项面向社会服务事项入驻市审批服务大厅教育窗口集中办理

●建立了12个部门间联合执法和与区市间联动执法机制

●聘请14位教育执法信息员,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刘 淼

本报讯 市教育局自2014年成为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积极探索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改革试点已经顺利结题。我市形成了一整套可供复制和借鉴的教育执法模式,受到教育部的高度评价。教育部印发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多次借鉴和引用了我市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成果。

近年来,我市把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头等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推进教育执法改革工作。2015年,市教育局设立了行政审批与执法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务,成为全国第一个设立行政编制的教育执法机构并配备专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将8项审批事项和15项面向社会服务事项入驻市审批服务大厅教育窗口集中办理,全面实现了“应进必进”、一站式办理,近两年共受理500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满意率、办结率均为100%。与此同时,我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探索执法机制创新,建立教育、公安、工商、民政等12部门间联合执法和与区市间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各联合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此外,我市还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教育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执法调查处理。两年来,市教育部门共开展十余次专项集中联合执法,进行现场执法调查5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20余份,实现了教育行政执法零的突破,走在全国前列。为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市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微博、网络在线问政等平台,加大对教育违法行为查处的宣传力度,按季度通报全市教育行政执法情况,并聘请14位教育执法信息员,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拓宽渠道,监督教育违法行为。教育执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形成了教育执法的“青岛模式”。

据了解,市教育局还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积极推动相关教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完善。同时,落实市教育局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常态化的教育联合执法机制,协调教育、公安、消防、食药、质监、民政、工商、城管等部门,随时启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教育执法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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