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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青岛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3日23时起,将胶州市李哥庄镇沽河大街103号日昌·天怡家园5号楼3单元、胶北街道广州北路锻压厂宿舍7号楼4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来源:青岛市卫健委

责任编辑:崔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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