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境内存储要求的,应当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