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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设GOIP设备帮助电信诈骗 两男子犯“帮信罪”被判刑

明明来电显示是国内号码,但打电话的人在境外,这是诈骗团伙用了GOIP设备巧妙伪装。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利用GOIP虚拟拨号设备帮助境外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马某、毛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4个月,并各处罚金。

庭审现场

据了解,马某与毛某共谋后购买三台GOIP、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架设在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一门头房内,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分别获利万余元。运行数日后,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通过技侦手段锁定设备地点并将二人抓获。经技侦部门勘查,涉案GOIP设备可同时为96张手机卡拨打语音通话提供信号支持,期间共有29名被害人因通过涉案设备拨打的电话被骗500余万元。

即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毛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GOIP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它能从境外远程操控任意切换国内手机号码拨打受害人电话,使受害人接到诈骗电话时误以为是国内手机号码而放松警惕,且具有隐匿位置等功能以此逃避打击,成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新手段。

随着网络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用新型信息技术手段从事犯罪活动的现象层出不穷,其中不乏受过高等教育的技术人员因心存侥幸、贪图非法利益或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令人扼腕叹息。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享受网络信息科技为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提升反诈意识,不轻信陌生来电及信息,不点击可疑的网站链接,转账前务必再三核实对方账户和身份信息,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方宪  宫成群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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