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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宪法学习宣传月昨启动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刘 淼

本报讯 昨日,全市中小学“法律顾问进校园,教师学生学宪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在青岛十五中举行。

自2016年起,市教育局将每年12月确定为青岛市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实现了法治教育与德育的有机结合,培养全体师生的法治思维。

今年活动月将开展三大系列活动,即开展“宪法伴我行”法治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道德与法治》、主题班会、社会实践课程,选择宪法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结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校规校纪,开展主题演讲、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同时,组织学生走入当地人大、法院、检察院等机关,通过参与式、体验式活动,亲身实践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感受宪法的尊严与力量;开展“国旗下讲宪法”活动,组织学生和教师在升旗仪式时诵读宪法条文,并邀请法律顾问走进校园,为师生宣讲宪法,让法治专家讲法、释法,提升学校法治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强化学生国家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的培养;开展“宪法教育进校车”活动,积极发挥温馨校车“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通过学生亲自制作手抄报等方式,将宪法、法律知识用图片、文字等形式装饰在校车内部,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氛围,让学生耳濡目染,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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