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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工作推进情况

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省政府一项重要工作,青岛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批示要求把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技术支撑,推动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迅速部署安排工作。按照《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和《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部署要求,我市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4月上旬,市政府安委会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全监管局内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对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目前,全市12个区市政府和经济功能区已分别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二是强化风险点、风险源的排查管控。针对事故多发规律,分析梳理风险种类,将金属非金属地下、露天矿山、工贸、化工、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10项体系建设通用指南和《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发放各区市及企业,为风险排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了有力指导。开展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摸排工作,截止11月25日,按照“一企一册”的要求全市2547家生产经营单位报备风险点5565处,其中一级风险点545个,二级风险点510个,三级风险点1132个,四级风险点3378个。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组织开展城乡公共领域风险摸排工作,对重点部位安全生产风险源进行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源登记造册,逐一研究防控措施,制定具体方案,做到责任到位、防控到位。截至目前,各区市、部门已累计摸排城乡公共领域风险源558处。

三是认真选树标杆企业。根据产业结构和青岛实际,通过省政府安委办筛选考察,确定23家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方面效果较好的企业作为省级标杆企业,先行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安委办工作要求,启动市级、区(市)级标杆企业选拔推荐、考察确认工作,截止到11月25日,各区市共推荐市级标杆企业218家、区(市)级标杆企业23家。同时,采取业务处室对口帮抓等措施,督促标杆企业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风险管控标准。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行业标杆企业负责编写标准指南,目前指南已经编写完成并上报到省安监局。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宣传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参加全省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师资骨干培训班,培养“两个体系”建设师资骨干队伍。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培训工作的通知》,按照化工行业、工矿商贸行业、职业健康行业等类别对区市、镇街、企业、专家、中介机构开展多批次培训工作,推进企业“两个体系”建设。截止到11月25日,全市各级各部门“两个体系”建设累计培训1153人次。

五是开展“两个体系”督导检查。9月20日上午,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观摩会,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等单位业务负责人参加现场观摩。10月20日、21日市安全监管局分别到城阳区、胶州市等区市进行调研,深入企业一线现场指导“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国务院巡查组在青岛巡查期间情况调度,对崂山、黄岛等被巡查区市进行指导,认真准备汇总整理“两个体系”建设相关资料,调度12区市“两个体系”建设“一县一册”工作,汇编成档案。同时,定期对全市12区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一企一册”报备情况进行通报,对做的好的区市进行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区市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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