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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9时起,将市南区八大峡街道红山峡路18号、20号、八大湖街道洪泽湖路3号;李沧区湘潭路街道重庆中路903号大枣园村13号楼3单元、湘潭路街道重庆中路905号大枣园回迁区7号楼1单元所在楼划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来源: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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