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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500元买游戏账号被原号主找回 即墨法院调解卖家全额退款

游戏账号的交易对于网络游戏玩家来说早已不是新鲜事,许多玩家为了一个心仪账号,不惜一掷千金,但当购买的游戏账号被原号主找回导致自己无法使用时,买家该如何维权?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鳌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买卖游戏账号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据了解,2020年12月,董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与某网络科技公司达成协议,以6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个游戏账号,双方约定若账号被他人找回,该公司将全额退款。随后,该公司按约向董某交付该游戏账号和密码,董某则将密码进行修改并绑定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今年4月,董某发现,该游戏账号无法登录,且该游戏账号所绑定的手机号码也被更换,其已无法修改密码,遂多次联系该公司要求退款。对此,该公司客服称,董某不能证明该游戏账号是被他人找回,也可能系董某对外出租账号过程中密码被他人盗走,故拒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今年9月,董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该公司退还其账号购买费6500元。

经审理查明,该公司所出售涉案游戏账号系该公司自个人游戏玩家闫某手中购买。庭审中,该公司称,只要董某能够证明该游戏账号是被原号主闫某找回,就可以全额退还董某账号购买费6500元。承办法官王冬梅调查后发现,该游戏账号现在绑定的手机号码,与原号主闫某的手机号码一模一样,可以推定是原号主闫某将该游戏账号出售给该公司,该公司再出售给董某后,又被闫某申诉找回并支配持有该账号。经法官王冬梅释法明理,该公司与董某达成和解,当庭向董某退还账号购买费6500元。

【法官说法】

许多网络游戏玩家为了获得更好的装备、更好的游戏体验,常常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游戏账号,但游戏账号买卖并不同于现实中物权相关权利实现方式,原账号注册人完全有可能通过游戏公司设定的密码找回规则线上找回密码,再次支配持有已出售的游戏账号。游戏账号作为网络虚拟财产,是在网络游戏中存在的数字化、非物质化的财产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民事主体的数据、网络虚拟财产遭受到非法侵犯时,法律提供平等的保护。

在此,法官提醒网络游戏玩家,在畅游网络海洋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网络虚拟财产,遇到问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臧程昊  安睿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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