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北京用人单位缓缴三项社保费再延期 最晚明年底缴清

  据北京日报,为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通告》明确,本市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于2022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日前缴清,延长至2023年底缴清。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