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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 建设知识产权强市!青岛市作出全面部署

11月23日上午,青岛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于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青岛市政府印发的《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意见》和《工作方案》对青岛市标准化创新发展和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作出全面部署,推进了青岛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现场

紧跟时代 加速书写“青岛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法制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近年来,青岛市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强市战略,青岛国际标准化大会(论坛)连续举办三届,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青岛)落户青岛,成为青岛标准国际化的“金字招牌”;今年8月,青岛市获批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标准化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中央、省、市都高度重视标准化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落实中央、省有关要求,推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意见》《工作方案》,近日通过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研究同意已印发实施。

社会全覆盖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总体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到2025年,重点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青岛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标准化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意见》中新增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2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500项等各项准则要求。新增先进性“领跑者”标准100项,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15个,建设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和共性技术标准创新平台15个,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50个,成立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0个。

开展科技创新促进标准提升、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与标准化融合发展2项行动。推动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将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培育一批领军人才。

开展组织实施“青岛制造”标准升级、健全海洋发展标准、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标准化3项行动。支持智能家电等优势产业、新型显示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充分发挥标准在产业链供应链的“串链”作用。围绕海洋重点产业及相关产业,不断健全标准体系,为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提供技术标准支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

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支撑、组织实施安全生态绿色标准2项行动。推动实施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健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标准体系。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国家行业标准,积极参与绿色发展标准建设。

开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振兴标准化2项行动。健全青岛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在农业农村领域,开展地方标准(规范)制定。深化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开展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实施经济社会数字化标准2项行动。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加强疫情防控、城市管理、城市品质提升等方面标准化建设。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参与数字领域国际国内规则和标准制定,推进政府与社会数据整合应用标准体系建设。

开展标准化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3项行动。推进胶东经济圈城市、沿黄流域城市间标准化交流合作,服务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充分利用青岛国际标准化大会(论坛)、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青岛)等,搭建高能级合作交流平台。加强对RCEP成员国、上合组织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帮助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

开展推进标准供给结构创新、支持企业标准化创新发展、促进标准实施应用创新3项行动。大力发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推进地方标准改革。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完善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研制和执行高标准。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不仅如此,《意见》中还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标准化委员会作用,完善推进部门协同机制。要完善配套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标准化创新资助奖励政策。要提升支撑能力。完善地方标准化数据库和标准信息公共平台,培育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组建一批市级标准化技术组织。要建设人才高地。以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青岛)、青岛大学标准化学院等为依托,开展国际、国内培训,培养标准化高端人才、实用人才。

赋能区域 打造强市“样板间”

《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带动区域发展能力更加显现,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在国内先进地位更加稳固,在全省领先优势更加突出。

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围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知识产权服务链,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知识产权协同创造,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

知识产权大保护工程。建立健全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强化司法保护。申报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做好国家青岛西海岸新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运营。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贯彻《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支持重点园区创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指导驻青高校、科研院所做好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试点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市、区(市)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支持区(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县(园区)。推动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点对点服务对接。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加高校院所、产业园区专利信息服务网点,推动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基础信息联通。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

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优化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鼓励驻青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设立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实践点。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青岛分中心作用,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风险预警服务。

《工作方案》提出了3项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青岛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配合,提高执行力度和工作效率。各区(市)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完善投入体系。完善符合青岛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青岛市、区(市)两级可根据工作实际及财力情况,对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逐步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公益宣传,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意见》《工作方案》对青岛市未来三年标准化创新工作和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围绕任务落地落实,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市标准化委员会和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和督导落实,定期调度《意见》《工作方案》推进情况,统筹解决标准化创新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上的难题,真抓实干、奋力攻坚,不断开创标准化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新局面,助力青岛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青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黄元晖

责任编辑: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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