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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支持加氢合建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开《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加氢站的规划、建设、运营和安全等进行要求,以助力氢能产业、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办法》提出,经营性加氢站原则上为商业用地,鼓励加油(气)站利用现有土地改(扩)建加氢设施,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允许在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港口码头、公交站场和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地方,建设自用的加氢站,但限于对自有车辆、租赁车辆等特定车辆加氢,不对外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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