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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办学自主权下放!副校长教师选聘,学校说了算

青岛办学自主权下放!副校长教师选聘,学校说了算

副校长、中层干部的选聘权在学校;校长可根据学校特色发展的需要设置课程、选聘教师……日前,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十五中、青岛华夏职教中心、青岛电子学校等8所学校向社会公布了学校管理权限清单,标志着青岛市在一区八校试点的学校管理清单制度正式落实,政校联动的清单管理模式在青岛市推开。

列清单明晰学校职责权限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去年年底,青岛市教育局决定在市北区、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十五中、青岛华夏职教中心、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电子学校、青岛商务学校“一区八校”试点学校管理清单制度。日前,随着青岛二中、青岛华夏职教中心等8所学校向社会公布了学校管理权限清单,标志着青岛市在一区八校试点的学校管理清单制度正式落实,政校联动的清单管理模式在青岛市推开。

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行的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是青岛市推行管、办、评分离改革,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又一制度突破。

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对学校职责权限予以明确。清单以“一事一单”的方式,明确了管理权限的运行轨迹,并标明了每件事项的监督机构和联系方法,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各界公示,强化学校内部和社会各界对办学自主权的监督。在管理权限运行上,通过分级授权、分岗设权,实现分级管理,形成对权力的制衡;同时,要求工程基建、招生招聘、财务、年度考核等重大工作必须经由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按规定需经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家委会等讨论通过的事项,在校长办公会决策前必须组织召开相应会议专门听取意见,通过规范议事程序,平稳、有序实现了校长权力的让渡。

“赋权”学校,激发办学活力

学生招录、教师和副校长选聘、学校授课时间调整……在这张管理权限清单上,学校管理的基本权限、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均纳入其中。

“学校是办学的主体。教育有没有活力,关键要看学校有没有活力。”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为保障学校管理权限的自主行使,同步将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聘任,内部机构设置,紧缺人才、特色人才和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选聘等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的14个方面的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让校长可以根据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的需要设置课程,选聘教师,配置经费等资源,配备教育教学设施等。

如今,在教师聘任、课程设置等方面,学校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空间。十五中的选课走班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除了国家课程,十五中还开设了56门学校课程。这些课程的开设,一方面基于学校三大核心素养四种课型基础,同时也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如此丰富的课程,有的可以由学校老师来开设,有的则需要外聘专业教师。“像德语、法语等语言类课程,摄影、舞蹈等艺术类课程,都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开设。”校长孙睿说,课程丰富了,学生的选择余地就大,个性发展的舞台也就大了,最终受益的是学生。教师教学热情和学生学习兴趣都被激发,办学也更有了活力。

在华夏职教中心校长孙洪传看来,管理权限清单制度的实施加快健全了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实现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在全国率先开展学校立法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青岛还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限,在全国率先开展学校立法工作。目前《青岛市学校管理办法》已经进入政府审议阶段。

规章在规定学校职责和内部治理体系的同时,重点理顺政校关系,针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学校办学中的越位、缺位情况,明确了政府对学校经费、师资、安全等保障职责,特别是强调要建立年度计划制度,依法开展学校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等相关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为学校办学提供宽松的环境。青岛市还积极承担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加强综合执法,加大违法办学行为的执法力度,推动政府管理从重事前管理到重事中事后监管、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到法治手段转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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