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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防疫物资纠纷 实现保障债权和优化营商环境“双赢”

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疫情防控物资纠纷,实现了保障债权和优化营商环境“双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线上+线下”同步开庭审理现场

疫情期间,医用口罩及口罩机等防疫物资需求激增,相关纠纷也随之增加。2020年8月,东莞某自动化设备公司与青岛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三份总标的额达521万元的口罩机加工合同,约定该自动化设备公司为该科技公司生产18台口罩打片机和10台口罩组装机,该科技公司预付货款275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科技公司仅提走价值169万元的口罩打片机,随着疫情的缓解,口罩机市场价格“大跳水”。期间,该自动化设备公司多次要求该科技公司前来提货,并支付剩余货款246万元,但未果。无奈,该自动化设备公司向胶州法院提起诉讼,除了要求被告该科技公司提走货物支付货款外,还要求其支付利息、违约金及仓储费等费用。该科技公司则提起反诉,称因口罩机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无法按原合同继续履行,要求该自动化设备公司返还超额支付的货款106万元,并解除合同、支付利息、违约金等。双方剑拔弩张,矛盾更趋激化。

胶州法院民二庭法官杨瑞国受理该案后,认真梳理双方签订的多份合同、工作来往函件以及短信记录等大量证据,并多次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案情,为方便诉讼,减少当事人在疫情期间的诉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开庭审理。杨瑞国法官在写出长达20余页的判决书之后考虑到,因疫情导致口罩机设备价格虚高,诉讼期间疫情形势已不相同,这一纸判决不仅无法实现纠纷的实质解决,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双方当事人因诉讼产生的对立情绪。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保留双方今后继续合作的可能性,杨瑞国法官多次通过网络组织原告、被告双方“面对面”协商、“背对背”调解,尽可能缓和双方对立情绪,让双方充分地表达意愿,并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其从疫情防控、纠纷起因、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耐心劝导,逐渐缩小双方的心理差距。通过杨瑞国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三份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不再继续履行,该科技公司再支付该自动化设备公司30万元违约金了结此案。该案的顺利调解依法保障了防疫物资上下游生产销售企业的合法规范经营,双方均实现了及时止损的效果。

胶州法院结合“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倾听企业呼声,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用法院的“奋斗指数”换来企业的“发展指数”,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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