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陆 波 通讯员 王炳慧
本报讯 昨日,胶州市三所学校被中国舞蹈家协会授予“中国秧歌传统校”。三所学校分别为莱州路小学、常州路小学和第二实验初级中学。
授牌是为了表彰三所学校在胶州大秧歌普及教育和传承发展上的贡献。据了解,莱州路小学自2010年起,逐步将非遗项目引入到社团活动当中,成立了胶州秧歌社团。常州路小学重视胶州大秧歌专题教育,通过推进秧歌校本课程开发、组建秧歌队等举措,让全校师生参与其中。第二实验初级中学将秧歌舞引入课间操,“既加强了师生的体育锻炼,又陶冶了学生的艺术情操。”该校校长李江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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