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治理能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的集中展现,在青岛市凝心聚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当下,李沧区司法局立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主动融入大局,为创建工作强基赋能。
聚焦“三个层面”
为城市治理领域执法工作打通制度壁垒
创城工作涉及城市各领域多环节,行政执法队伍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城市文明“守护者”,其能否依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直接影响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效能。李沧区司法局作为行政执法的监督协调部门,主动服务创城工作大局,聚焦“区、执法部门、街道”三个层面为创城执法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梳理《李沧区区街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对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放管服改革等5个领域的40项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理清权力行使依据和责任划分,推动形成覆盖全区各部门和各街道的全方位、全流程的执法监督体系;二是制定《李沧区街道与区级执法部门移送行政执法案件协作办法》,加强街道和执法单位的执法衔接协作和执法信息共建共享,为李沧区创城执法工作畅通机制。
汇聚“三支力量”
为城市治理领域执法工作夯实监督力量
在用足用好现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从队伍建设着手,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建立三支行政执法辅助队伍,配优配强监督力量。一是从全区各执法单位选聘业务能力强、执法素养高的执法人员,组建60人的李沧区执法单位相互监督员队伍,交叉监督、换位监督相互提升执法水平;二是以街道为单位,从律师、“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以及行业专家中选拔一批特邀社会监督员,对擅自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扰乱正常市场交易秩序、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方面,提出执法线索和意见建议,参与执法监督;三是依托公职律师队伍,服务创城建设,在全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工作中,“以点带面”提出意见建议近300条,从根本上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执法单位在城市治理领域执法检查中的短板。
用好“一种机制”
把执法监督延伸到城市治理“最后一米”
为护航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李沧区司法局着力构建“体验式”“零距离”的监督机制。专门制定《行政执法检查监督计划》,盯紧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安全生产等与民生利益切身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强化执法监督。同时,充分汇聚行政执法相互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的力量,使其广泛参与到营商环境建设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中,充分落实落细执法监督职能,切实发挥“啄木鸟”的作用。目前,李沧区司法局已邀请8名执法监督员监督执法单位执法检查10余次,提出反馈意见建议7条。下一步,李沧区司法局将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满意度回访。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蒋世龙 通讯员 李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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