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L2级)和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L3级)汽车占新车生产比例超过70%,具备高度自动驾驶功能(L4级及以上)汽车在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实现商业化应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L2级)和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L3级)汽车占新车生产比例超过70%,具备高度自动驾驶功能(L4级及以上)汽车在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实现商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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