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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疾控中心提醒:师生做好开学前7天健康监测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高位流行

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

海南、西藏、新疆等地疫情仍处高位进展期

疫情跨区域间交叉输入影响明显

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青岛市疾控中心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及时主动报备,配合防疫措施

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重点关注海南、新疆、西藏等近期疫情发展较快的省市及有中高风险区的地市。

二、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排查管控

近期我市学校临近开学,学校作为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返校前,除师生主动报备,做好开学前7天健康监测外,学校应严格落实师生及同住人员风险排查;各级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等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防控职责,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及中高风险区信息,主动开展相关涉疫重点人员排查,杜绝重点人员失控漏管。

三、风险地区回青人员,严守回青规定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入(返)青人员,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不配合随访排查、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合理安排出行,规避风险地区

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五、加强自我防护,做好健康管理

我市正值旅游旺季,聚集性活动增加,切勿放松警惕,仍需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症状,不要自行用药,要规范佩戴好口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以免延误诊疗。

六、积极接种疫苗,尽早加强免疫

接种疫苗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免疫,尤其建议60岁以上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免疫。已完成疫苗接种的朋友们,依然不可放松警惕,仍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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