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声明称:“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抽检时,标称为我公司生产的猪肉产品检出五氯酚酸钠。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调查,调查结果为: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冒充我公司产品参与抽检。”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声明称:“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抽检时,标称为我公司生产的猪肉产品检出五氯酚酸钠。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调查,调查结果为: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冒充我公司产品参与抽检。”
本网特约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青岛)律师事务所李维岳、马伟中、王文贵律师
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 刘均、傅强、高峰律师
ICP备案号: 鲁ICP备:09091744-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06鲁公网安备号:37021202000015
Copyright 2005 - 2014 青岛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