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2年7月29日发布了《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扩大召回部分唐DM电动汽车》的召回通知,召回比亚迪公司于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18日生产的部分唐DM电动汽车。经公司详尽核实,比亚迪公司于上述期间生产的唐DM电动汽车,并未装载公司生产的电池托盘产品。
和胜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2年7月29日发布了《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扩大召回部分唐DM电动汽车》的召回通知,召回比亚迪公司于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18日生产的部分唐DM电动汽车。经公司详尽核实,比亚迪公司于上述期间生产的唐DM电动汽车,并未装载公司生产的电池托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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