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证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同意,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拟于近期向市场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等多个绿债品种将同步使用该原则。除企业债以外,国内绿色债券标准实现统一,标志着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
据上证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同意,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拟于近期向市场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等多个绿债品种将同步使用该原则。除企业债以外,国内绿色债券标准实现统一,标志着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
本网特约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青岛)律师事务所李维岳、马伟中、王文贵律师
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 刘均、傅强、高峰律师
ICP备案号: 鲁ICP备:09091744-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06鲁公网安备号:37021202000015
Copyright 2005 - 2014 青岛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