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记者18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21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福建日报记者18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21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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