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000亿元人民币/650亿新加坡元,协议有效期五年。中新(加坡)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再次续签,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国金融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000亿元人民币/650亿新加坡元,协议有效期五年。中新(加坡)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再次续签,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国金融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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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 刘均、傅强、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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