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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设主播黑名单制度 倡导“坑位费”规范合理

  上海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指引》提出,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制定并公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在网店首页显著公示营业执照,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直播营销活动收取“坑位费”和佣金的,应当规范合理,不得虚构“全网最低价”“历史最低价”作为直播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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