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与金川集团签署《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协议》,进一步推动合资公司设立进展,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框架协议》中约定的5亿元变更为10亿元。此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开展动力电池用硫酸镍产品提升项目,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身装备技术优势,实现公司战略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
海陆重工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与金川集团签署《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协议》,进一步推动合资公司设立进展,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框架协议》中约定的5亿元变更为10亿元。此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开展动力电池用硫酸镍产品提升项目,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身装备技术优势,实现公司战略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和实际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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