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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2021年年报 深圳盛屯集团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7月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姚娟英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公司、姚娟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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