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陈春花本人就近期与华为的传闻回应称:“近期网络上有逾万篇夸大、演绎我对华为的解读、评论,基本为不实信息。正式声明:1、这些文章不是我写的。2、华为仅为我的学术研究案例之一。3、我将聘请律师就此类侵权行为追究责任。
本网特约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青岛)律师事务所李维岳、马伟中、王文贵律师
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 刘均、傅强、高峰律师
ICP备案号: 鲁ICP备:09091744-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06鲁公网安备号:37021202000015
Copyright 2005 - 2014 青岛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