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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分娩镇痛纳入医保

  据人民日报,近日,浙江印发《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①浙江生育保险覆盖灵活就业人员;②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三项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③将癫痫、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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