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秦老师的学生们升到六年级时,他将在小学三年级时出给学生们的文题重新出给了他们。
这时的情况有了变化。大多数学生不写“我最高兴的事”或“我最生气的事”了。
为什么呢?
因为小学三年级时写过了,现在全无写的意愿了。
他们自己便选择以前没写过的文题来写了。
那就是:
记一件令我惭愧的事
记一件使我感动的事
记一件使我觉得对不起别人的事……
他们长大了,懂事了。他们的心灵对某些事的反应敏感了,知道人世间的某些感情是重要的了。他们写作文的心理,由起初特别自由的、纯粹兴趣式的写作,转向对一篇作文的“意义”的自我要求了。
是的,那是他们的一种自我要求,一种从“自然写作”向“必然写作”过渡的自觉。
还有的学生希望允许改变文题。
怎么改变呢?
将“我高兴的事”“我生气的事”“我难过的事”“我后悔的事”等文题,改变成爸爸妈妈或其他至亲“高兴的事”“生气的事”“难过的事”“后悔的事”了,甚至也包括“惭愧的事”“觉得对不起别人的事”。
秦老师不但允许,而且支持。
他认为学生们主动要求改变文题,是小学生写作文过程中非同小可的现象。
他当年激动地说,他就盼着这一天啊!
他说学生们终于开始由写自己而写“他者”了,是实现了一种“飞跃”。因为爸爸妈妈或其他亲人也是广泛概念的“他者”。从小培养这种意识,将来就有望成为能够理解更多“他者”的人。而这样的人多了,社会氛围就会变得好起来。
真诚地说,在当年那么一种时代背景之下,他的话曾使我很震动,也很感动,使同是连队小学老师的我受益匪浅,增强了我当小学老师特别是教学生们怎样写好作文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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