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消息称,当前我市江河水位缓慢回落,根据《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6月24日12时将防汛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本网特约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青岛)律师事务所李维岳、马伟中、王文贵律师
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 刘均、傅强、高峰律师
ICP备案号: 鲁ICP备:09091744-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06鲁公网安备号:37021202000015
Copyright 2005 - 2014 青岛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