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6月23日消息,6月21日,浙江百康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对百康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本网特约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文德(青岛)律师事务所李维岳、马伟中、王文贵律师
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 刘均、傅强、高峰律师
ICP备案号: 鲁ICP备:09091744-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06鲁公网安备号:37021202000015
Copyright 2005 - 2014 青岛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