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从市招办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对2015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进行审查和公示的要求,青岛市招考办在对本市申请技能拔尖人才资格的考生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现对51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9日~28日,为期10天。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市招考办当面反映或通过电话反映。公示结束后,省考试院将对申请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最终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青岛市招考办受理电话为85786211。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孙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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