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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第二次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三成

  福建省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阶段性提高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明确,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等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下调为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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