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各区建设青年人才之家,为毕业6年以内有意愿来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7天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创业指导、人才交流等综合服务,为其留汉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各区建设青年人才之家,为毕业6年以内有意愿来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7天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创业指导、人才交流等综合服务,为其留汉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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