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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6月6日零时起 进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须持这些证明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6月6日零时起,进入有明确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也就是说,如果市民采样后,还没有及时获得检测结果的话,只要有24小时内的采过样的证明,就可以进入上述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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