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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支持政策:企业可申请缓缴、降低缴存比例

  6月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相关通知,决定即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交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期限为1年,缓缴期间经济效益好转的,可提前终止缓缴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企业降低后的缴存比例不低于5%且不低于现行缴存比例3个百分点,调低比例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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